商務部外貿發(fā)展事務局 | 盈拓展覽 |外經貿專項資金申報入口 登錄免費注冊 Hi,您好! 全球展覽咨詢電話:400-8855-088|
請輸入搜索關鍵詞,或者關鍵詞不小于兩個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請重新輸入
您的搜索詞太長,因為showguide的查詢限制在30個字以內

搜索歷史

盈拓展覽logo
暫無搜索歷史記錄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資訊報道 > 外貿資訊 > 國際稅事 > 知識回答 > 正文

稅收管理對個人向境外轉移資產是如何規(guī)定的?

2012-12-24 15:01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wǎng)站 字號:【

  個人向境外轉移資產需要向外匯管理部門提供相關資產的完稅憑證或者完稅證明。2005年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個人財產對外轉移提交稅收證明或者完稅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13號)。明確了個人財產對外轉移時,納稅人如何向稅務機關申請領取稅收證明以及稅務機關如何開具稅收證明等問題。

商務部外貿發(fā)展事務局
指定國際展覽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業(yè)務輻射
100個國家200個行業(yè)

200名專屬展會顧問
一對一服務

行程安排
媲美優(yōu)秀旅游公司